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拔尖的人才,不断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创新、坚持标准。
二、推荐条件
1、各培养单位按毕业人数的8%予以推荐(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必须是院(部)级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推荐的论文已参加过学校组织的论文外审, 原则上外审结果全部为“可以参加答辩”,且外审结果中至少有一个为“同意参加优秀硕士论文评选”。
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答辩成绩在85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经各单位答辩委员会推荐,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形成本单位推荐人选(按顺序排名);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按全校毕业人数的5%评选出2016年沈阳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四、所需材料
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需报送材料均为一式1份,包括:
1、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按外审学位论文要求装订,除论文封皮(第一页)外,论文内容要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如:后记、致谢、个人简历等相关页须略去。);
2、沈阳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外审评阅表(复印件)左侧装订;
3、沈阳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汇总表(需电子版,纸质加盖公章)。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及培养单位有关奖励的规定》对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给予奖励。
六、材料提交时间
按照学校评选时间要求,我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提交时间定于5月31日上午9:00。请各专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人选,按时将推荐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