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在正式评审前,将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予以公示。
本成果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4日-10月16日,如对成果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反映,邮件为ccce2016@126.com。
公示期间受理有异议并确认属实成果的取消,公示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
公示期已结束。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