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和《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6年10月21日12:00前以电话、亲访、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86575012,电子邮箱:ccce2016@126.com。
化学化工学院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