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生处批准,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授课安排公布如下,请有关研究生及任课教师做好准备。
一、上课时间
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为教学第一周开始上课,本学期教学周共十四周。
具体授课时间:
上午(1-4节) 8:30-12:00
下午(5-8节) 13:30-17:00
晚上(9-10节)17:30-19:10
二、其他说明
1、公共课教材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购买或自行准备;
2、请研究生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手续,开学后,学院将对上课出勤情况做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