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消除学生宿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到积极预防、强化督查、杜绝事故、优化环境,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研究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内容、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宿舍用电用火行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室内外私拉乱接的电源线、网线等;电源插座放置在床铺上或捆绑在床架上,离开宿舍电源插座未断电;长明灯现象;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等现象;
(二)在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和存放的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和电熨斗等各种大功率电器;
(三)在学生宿舍使用和存放的酒精炉、煤油炉等各类明火器具;在宿舍使用和存放的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和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
(四)宿舍堆积、存放的废旧书籍、报纸、杂物等各种易燃物品以及各类管制刀具和空酒瓶等其他安全隐患;
(五)宿舍卫生情况;
(六)宿舍作息时间及晚归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学生自查、清理阶段(11月25日—29日)
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住校研究生,并组织学生对照检查内容,针对各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清理。
(二)学院排查、整改阶段(11月30日—12月4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宿舍安全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填写《宿舍安全自查情况报表》(见附件),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4日下班前将纸制版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校抽查、督导阶段(12月7日—18日)
研究生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检查组,对研究生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届时各单位要指派专人随同,协调、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督促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清理、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发现危害广大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上报情况要准确无误。要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学生生活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此次集中整改后,将不定期安排专项检查和抽查,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将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三)学生生活区安全工作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基础性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学生生活区安全作为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重点,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做到宿舍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确保校园的和谐、安全、稳定。
附件一:宿舍安全自查情况报表
附件二: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细则
附件三:南区2号楼学生公寓安全用电实施细则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