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如对本办法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5日
地点:化学化工学院306办公室
联系人:张慧洁
联系电话:024-86577067
2024年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doc(公示已结束)